四川省红十字会条例/第二章 组织第八条有效县级以上地方依法按行政区域建立红十字会,设立独立账户,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配备专职工作人员。上级红十字会指导下级红十字会工作。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5月8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