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

有效

监事会由监事长、副监事长、监事组成,监事长和副监事长由监事会民主推选产生。

监事会依法对理事会、常务理事会、执行委员会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开展工作等情况进行监督。

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