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条

有效

省、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实现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免费服药:

(一)卫生健康部门及时制定并更新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免费服药目录,明确免费服药的药品质量、种类和相关标准;

(二) 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防治机构协调医疗机构建立便捷、安全的药品发放渠道,保障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能够按需取药、安全用药;

(三)医疗机构应当做好药品储备管理、患者审核、药品发放等工作。

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