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条

有效

确定土地权属和调查处理土地权属争议工作,应当坚持公平、公正和公开原则,以法律、法规和规章为依据,尊重历史和现实,实事求是,有利于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