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自然保护区条例/第三章 保护管理第二十七条有效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所需经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排。省级自然保护区所需经费列入省级财政预算。市县级自然保护区所需经费列入市、县、自治县财政预算。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和有关自然保护区主管部门可以接受国内外组织和个人的捐赠,用于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5月31日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