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实施办法/第三章 安全防范第二十九条有效金融机构和特定非金融机构应当加强资金监测,发现涉嫌恐怖活动的,及时向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和反洗钱主管部门报告,协助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和有关部门开展调查并依法采取相应措施。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5月1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