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条

有效

省反恐怖主义情报机构因反恐怖主义工作需要,可以依托省大数据资源平台获取有关数据。调取数据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严格的批准手续,依法进行。

省大数据中心依法推动有关公共数据的归集、整合,加强与省反恐怖主义情报机构的工作衔接。

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