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的补充规定第十二条有效自治县、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具体办法,对治理水土流失、建设基本农田的单位或者个人,在资金、物资等方面予于扶持;对成绩显著的单位或者个人,给予奖励。地方法规 ·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2年5月30日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