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三章 高污染燃料及扬尘污染防治第二十六条有效禁止进口、销售和燃用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煤炭和石油焦,餐饮服务业及茶浴炉的使用单位和个人应当使用清洁能源。地方法规 · 乌鲁木齐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6月14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