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文物保护条例/第二章 保护利用第二十四条有效鼓励博物馆、纪念馆、档案馆、文物保护单位管理机构与学校签订共建协议。各级各类学校应当定期组织学生到博物馆、纪念馆、档案馆、文物保护单位开展爱国主义、革命传统、中华优秀文化等主题的教育实践活动或者研学活动。地方法规 · 马鞍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0月1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