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第四章 社会参与第二十三条有效鼓励和引导各类市场主体参与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置以及资源化利用等活动。地方法规 · 本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2月1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