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第三章 分类处理第十五条有效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应当履行以下责任:(一)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日常管理制度,实行生活垃圾分类台账管理;(二)宣传、指导、监督单位和个人进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地方法规 · 本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2月1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