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市城市绿化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八条有效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引进和培养城市绿化人才,建设绿化专家团队和人才梯队。地方法规 · 佳木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8月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