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条

有效

省、市、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调整冬季取暖能源结构,推进利用清洁能源,完善煤改电、煤改气政策措施,推广使用地热能、空气热能、生物质能、光伏等可再生能源,提高清洁供热比重。

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