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环境保护条例/第四章 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第三十八条有效省、市、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调整冬季取暖能源结构,推进利用清洁能源,完善煤改电、煤改气政策措施,推广使用地热能、空气热能、生物质能、光伏等可再生能源,提高清洁供热比重。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4月21日第三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