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环境保护条例/第四章 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第三十七条有效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厉行节约,优先采购和使用节约资源、节约能源的产品、设备和设施,推行电子化办公。机关事务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推进绿色办公的指导。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4月21日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