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教育督导条例/第二章 督学第八条有效督学受教育督导机构的指派实施教育督导。教育督导机构应当加强对督学实施督导活动的管理,定期对督学进行专业培训,支持督学开展教育督导科学研究和交流。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6月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