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城乡建设档案管理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七条有效对单位处五万元以上罚款,对个人处五千元以上罚款的,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地方法规 ·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5月9日第四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