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城乡建设档案管理条例/第三章 报送和接收第二十九条有效市城建档案馆应当制定城乡建设档案的接收标准、规则,保证城乡建设档案科学规范管理。城建档案馆对接收的档案应当及时登记、编目,确定密级和保管期限。地方法规 ·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5月9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