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条

有效

建设单位向城建档案馆报送建设工程档案,取得建设工程档案接收证明书后,方可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负责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部门办理备案手续时,应当查验建设工程档案接收证明书。

地方法规 ·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