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防震减灾条例/第四章 地震灾害预防第四十二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有财政支持的地震灾害保险事业,鼓励单位和个人参加地震灾害保险。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5月1日第四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