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市农村自建房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有效未通过竣工验收的农村自建房不得用于经营活动。禁止将违章建筑、不符合安全性能要求的房屋用于经营活动。地方法规 · 朔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5月1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