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第四章 预算调整的审查和批准第二十三条有效市人大财经委员会对预算调整方案进行审议,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审查报告。地方法规 ·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5月9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