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殡葬管理条例/第三章 殡葬服务管理第二十三条有效享受国家丧葬费用补贴的人员死亡后,有关单位应当凭火化证明和骨灰安置证明,按有关规定发放丧葬费、一次性抚恤金等相关费用。地方法规 · 吉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