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五条

有效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强化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储备应急救援物资、装备,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资源共享和信息互通。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根据国家规定和本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按照职责组织制定本行业、领域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应急救援演练。

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