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条

有效

因安全生产违法行为造成重大事故隐患或者导致重大事故,致使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提起公益诉讼。

人民检察院因办理案件需要,可以进行现场调查核实、固定收集证据,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予以配合,有关部门应当给予协助。

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