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陕甘边根据地照金革命旧址保护条例/第二章 保护与管理第二十二条有效照金革命旧址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已有的危害文物保护单位安全、破坏文物保护单位历史风貌的建(构)筑物,市、区(县)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相关部门制定改造或者拆迁方案,依法进行改造或者拆迁。地方法规 · 铜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0月14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