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条

有效

鼓励、支持大气污染防治科学技术研究、开发和应用,建立多元化的大气污染防治投融资机制,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大气环境保护,推进绿色经济发展。

地方法规 · 咸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