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条

有效

引导、鼓励、支持提前淘汰高油耗、高排放的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推广节能环保型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的使用。

地方法规 · 咸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