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第三章 城市容貌管理第二十九条有效街道两侧的建筑物进行门面装饰、装修的,应当符合城市容貌标准。不得擅自破墙开店和对临街建筑物进行改建。地方法规 · 邯郸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5月1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