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第三章 城市容貌管理第十九条有效市、县(市)、峰峰矿区、永年区、肥乡区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有关城市规划,利用空闲场地开辟早市、夜市和便民市场。为方便居民生活,在不影响城市交通、市容和环境卫生的情况下,市、县(市)、峰峰矿区、永年区、肥乡区人民政府可以在特定路段、场地和时间,采取招标、拍卖的方式设置便民棚亭、便民摊点,以补充便民市场的不足。地方法规 · 邯郸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5月1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