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五十四条有效铁路运输企业违反本条例规定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处理,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第五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