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有效

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新闻媒体应当加强对南水北调饮用水水源保护的宣传教育,普及相关知识,增强保护意识,营造爱护南水北调饮用水水源的良好氛围。

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2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