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港口和航道条例/第二章 规划和建设第十四条有效港口岸线的使用应当符合港口规划,坚持深水深用、集约使用的原则,保护和合理利用港口岸线资源。港口岸线应当优先用于公用码头建设。港口岸线实行有偿使用,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制定。地方法规 · 周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3月1日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