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通满族自治县城乡道路管理条例/第二章 路长制第十九条有效各级路长在巡查中发现的问题或相关违法行为,不能解决或劝阻无效的,应逐级上报。上级路长接到报告的问题或者相关违法行为,应当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处理或者查处。地方法规 · 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