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有效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人员的主要职责是:(一)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会计核算;(二)执行财经制度,实行会计监督;(三)参与拟定财务计划,考核、分析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四)整理、保管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等财务档案资料,完成有关财务资料的汇总、上报工作;(五)做好财务公开的具体工作;(六)办理其他会计事务。地方法规 · 徐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3月1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