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经济特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六章 国际化环境第六十五条有效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建立跨部门、跨区域的口岸管理协调机制,推行各类口岸通关便利化措施,创新监管方式,优化通关流程,提高通关效率,降低通关成本。地方法规 ·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3月1日第六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六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