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四章 道路通行条件第三十条有效城区公共停车场(库)的设置应当纳入城市规划,并与城市建设和改造同步进行。新建、改建、扩建的公共建筑、商业街区、居住区、大(中)型建筑等,应当按标准配建、增建停车场(库)。地方法规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3日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