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0

In force

城区公共停车场(库)的设置应当纳入城市规划,并与城市建设和改造同步进行。

新建、改建、扩建的公共建筑、商业街区、居住区、大(中)型建筑等,应当按标准配建、增建停车场(库)。

Local Regulations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3,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