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供水条例/第三章 城市供水设施管理与维护第二十五条有效水表必须经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检定合格后,方可安装使用。并按照规定进行周期检定、定期更换。更换水表应当事先告知用户。地方法规 · 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2月3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