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条

有效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通过主流媒体、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微博微信等方式公开河湖名录、河湖长名单、河湖长制工作的重要制度、重要工作动态等信息。

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