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河湖长制条例第二十八条有效省河长制办公室应当建设全省统一的河湖管理保护信息化系统平台,并做好系统平台的管理、运用和维护。县级以上河长制办公室应当建立河湖管理保护相关数据资源共建共享机制,运用现代化信息手段服务河湖长制的决策、管理和监督。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3月1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