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市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第二章 挖掘和保护第十二条有效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应当建立信息共享、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依法查处物质文化遗产违法行为。地方法规 · 四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