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有效自治县人民政府市容和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当根据自治县城镇总体规划,会同相关部门编制城镇市容和环境卫生专项规划,向社会公布并组织实施。地方法规 ·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1年8月11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