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条

有效

城市管理执法部门根据机动车停车设施规划,制定公共停车场年度建设计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公共停车场年度建设计划应当包括建设主体、责任单位、建设时序、投资规模、资金来源和停车泊位数量等内容。

地方法规 · 荆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