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条

有效

下肢残疾的残疾人可以申请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登记。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仅限下肢残疾的残疾人使用。使用人上道路行驶时,应当随车携带行驶证与残疾证。

任何单位与个人不得利用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从事非法营运活动。

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