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市市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监督规定第三条有效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改革、自然资源、市场监管、应急管理、人防、城管等主管部门以及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等,应当依法履行物业管理监督职责。地方法规 · 四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