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铁路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 总则第七条有效铁路沿线各级人民政府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铁路监督管理机构、铁路运输企业应当加强铁路安全宣传教育,普及铁路安全法律、法规等相关知识,提高公众、铁路从业人员的铁路安全意识,鼓励和引导公众参与铁路安全保护,防范危害铁路安全的行为。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传播媒介应当开展铁路安全法律、法规等相关知识的公益宣传,对危害铁路安全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