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第五章 城市照明设施管理第四十七条有效确需利用城市照明设施设置、悬挂宣传品和广告,或者在城市照明设施上架设线缆、设置其他设施的,应当征得城市照明设施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同意。地方法规 · 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1月1日第四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