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条

有效

城市照明的规划、设计、建设和维修养护应当符合国家节能和环保的规定、规范,选用的设备、材料应当符合国家、地方标准。

城市照明应当采用新型节能技术,推广使用低碳节能产品。

地方法规 · 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