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九条

有效

城市照明是指在城市规划区内城市道路、隧道、广场、公园、公共绿地、名胜古迹以及其他建筑物、构筑物的功能照明或者景观照明。

城市照明设施是指用于城市照明的照明器具以及配电、监控、节能等系统的设备和附属设施等。

地方法规 · 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1月1日